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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讲堂”第70讲:高培勇解析“进入新时代的财税体制改革走向”

时间:11-30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吴天适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的重大判断,并且确立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两个重要改革目标。“随着改革语境大不同于以往,我国财税职能和财税体制改革走向都已发生重大变化。”在“华大讲堂”第70讲的讲台上,高培勇教授如是说。

1130日上午,中国社科院高培勇教授做客在陈嘉庚纪念堂四层科学厅举行的“华大讲堂”第70讲,解析“进入新时代的财税体制改革走向”。

高培勇教授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曾3次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集体学习主讲人。高培勇教授还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多种社会职务以及20余所高校特聘或兼职教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高培勇指出,我国财政的职能已由经济范畴扩大到国家治理的范畴。财政体制改革已由以往根据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安排,发展为从国家治理的总体格局下进行安排。

“在新的改革语境下,我们必须提升对财税职能的认识。”高培勇认为,财税体制是所有政府职能中最具综合意义的基本政府职能,是各项制度中最具基础意义的基本制度安排,是各种社会关系中最具牛鼻子意义的基本关系链条。“财税职能的层次发生了跃升,范围发生了扩展。”高培勇表示,我国财税体制已形成了涵盖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等多项职能的新格局。

报告会上,高培勇介绍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税体制改革的情况。他表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优化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结构,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从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

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涉及财税体制改革的论述,高培勇指出,报告中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集中反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开启的本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将财税体制改革真正落到实处,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迫切要求。

“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对财税体制改革论述发生的变化可以看出,央地财政关系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头戏,将新《预算法》落到实处也是新时代实践和理论的必然。”高培勇特别强调,以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为代表的直接税改革,不仅关系到税制结构优化目标的实现,而且事关地方税体系建设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改革的进程。“从这个意义上讲,直接税改革就是地方税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就是健全地方财政收支体系,也就是重塑以‘分税制’为灵魂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新格局。”

    华侨大学党委书记关一凡,副校长彭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毕明强,以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成员,中层干部,泉州校区机关干部、辅导员、部分师生到场聆听报告。关一凡并为高培勇颁发“华大讲堂”主讲嘉宾纪念牌。毕明强主持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