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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讲堂”本年度最后一讲 社科院法学所李林所长论述依法治国

时间:12-22  来源:  作者:作者:张罗应 图:雷伟军

    20日下午,由泉州市委、市政府和华侨大学共同主办的“华大讲堂”第十七讲迎来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研究员。在华侨大学陈嘉庚纪念堂科学厅,他为泉州市相关部门同志和我校师生深刻阐述了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和确立、要求及实践发展等。

    李林研究员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法治与人权理论、宪政与民主理论等,曾多次担任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人、专题讲座主要撰稿人、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课题组成员。当日的报告中,他以毛泽东等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让中国人站起来、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让中国人富起来的事实,为与会者图文并茂地论述了政治学关于权威与权力相统一的观点,分析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过程。李林称,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必然的,因为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李林认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理性文化(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的三块基石。在当前的中国,一方面立法的速度很快,但另一方面法律的实施和执行状况却不尽如人意。这其中深层次的原因,就在于在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中,法律往往是一种工具,而且这种观念根深蒂固。

    报告中,李林阐释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和基本原则,简要介绍了十六大以来依法治国的实践发展。他说,依法治国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依据是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宪法法律。依法治国最根本的,就是要通过依法治权、依法治官,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同时保证公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服务。

    李林认为,中国的腐败问题之所以一直以来得不到根本解决,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是在中国的政治哲学里,基本不承认人性恶的一面,缺少西方那样人性恶的假定;二是中国的监督机制始终没有解决闭环系统问题,即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

    李林称,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可以通过建构、发展的方式来完成,中国的很多问题从法制方面来解决可能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他还就依法治国的主要模式、主要方式、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进行了简要论述。

    当日的“华大讲堂”为本学期最后一讲,也是2010年最后一讲。泉州市人大代理主任孙增福等市直单位有关同志,华侨大学校领导李冀闽、关一凡、朱琦环、吴季怀、刘塨、张禹东、刘斌,校长助理彭霈、张云波、曾路等听取报告。华侨大学副校长张禹东主持报告会。

    报告开始前,李林研究员还受聘华侨大学兼职教授,党委书记李冀闽为其颁发聘书并佩戴华侨大学校徽。泉州市人大代理主任孙增福为李林研究员颁授“华大讲堂”主讲嘉宾纪念牌。

李林教授在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