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讲堂动态  >  正文

“华大讲堂”第46讲:李强阐述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与全面深化改革

时间:11-27  来源:  作者: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历史上第一次将法治作为专题在中央全会上研究,并第一次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作为地方和学校,应该如何正确领会全会精神,提升依法治理和依法办学水平?11月13日下午,中国社会学会会长、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强教授做客“华大讲堂”第46讲,以“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与全面深化改革”为题解读四中全会精神。

     “近代100多年的历史中,中国人一直在追求共和。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尝试了各种治理国家的方式之后,逐渐意识到法治才是共和国运行的规则。”李强指出,本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党对中国近现代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讲座中,李强就《决定》中所确立的实践依法治国五大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作出了自己的解读。

       结合当前反腐形势,李强谈到,腐败是动用公权谋取私利的行为,而建设法治的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约束公权、保护私权的过程。因此,法治与反腐在精神理念上是一致的。要赢得反腐的最终胜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什么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李强认为这是由中国的历史所决定的。他表示,我国在封建王朝的历史中确立了儒家“以德治国”的精神道统,以伦理道德来作为社会的纽带,这导致中华民族虽有民权思想,却无法治精神,这是我国实现依法治国所面临的文化前提。

        李强表示,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传统深厚、人口众多的国家建设法治国家,世界上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我们的政策必须既要符合法治的基本精神,也要符合中国的传统文化,符合老百姓的生活习惯,这是由中国的实际所决定的。”

        据李强介绍,我国目前有七大部类、上百种法律。面对如此庞杂的法律体系,李强建议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要学法,“政府要学法,根据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列出自己的职权清单。老百姓也要学法,逐渐训练守法意识,而这也是我们法治建设的难点所在。”

       整场讲座,李强教授旁征博引,用古今中外的事例阐释中国的法治之路。交流环节,有听众提问“中国法治建设的前途如何?”李强认为,“如果法治的精神在中国得以确立,那么将唤起全民族的巨大积极性。但改革不是从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而是要从实践中探索出来。历史经验表明,改革必须激发全体老百姓的积极参与,如果这样,改革就一定能成功。”

        当日在陈嘉庚纪念堂科学厅,泉州市领导杨俊峰、周银芳、陈沈阳、沈耀钦、许昆贞、林俊其等市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在泉各高校、各民主党派负责同志,我校党委书记关一凡、副校长彭霈,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部分师生到场听取报告。我校副校长曾路主持报告会。泉州市政协主席杨俊峰为李强教授颁发“华大讲堂”主讲嘉宾纪念牌,关一凡为其颁发华侨大学兼职教授聘书并佩戴校徽。

        李强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现任中国社会学会会长,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其在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城市社会学、社会结构与社会问题、应用社会学、贫困问题等领域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发表著作20多部,学术论文200多篇;被教育部、人事部评为“全国模范教师”,曾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学术奖励。

中国社会学会会长、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强教授作专题报告

泉州市政协主席杨俊峰为李强教授颁发“华大讲堂”主讲嘉宾纪念牌

校党委书记关一凡为李强教授颁发华侨大学兼职教授聘书并佩戴校徽

副校长曾路主持报告会

报告会现场